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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生入党启蒙教育和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的通知

2012年09月11日 10:03  点击:[]

各学院党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青岛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做好对新生的入党启蒙教育,加强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特做如下通知:

一、做好新生入党启蒙教育

按照《中共青岛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早启蒙、早教育、早衔接、早培养”的要求,在新生入学教育期间,各学院要对新生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增进新生对党的了解和感情,激发他们的政治热情,帮助他们逐步树立起自愿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提高对党的认识,自觉向党组织靠拢。

二、主动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

根据青大党字〔2012〕25号文件要求,各学院党校要组织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每学期制定具体的教育培训计划。凡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学生,应及时编入党章学习小组,开展党课学习和教育,传授党的基本知识;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应及时在学院党校进行教育培训;在高中期间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并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新生,经党组织审核认定后,应及时列入教育和培训计划,做好培养教育的衔接工作。凡是没有经过学院党校培训的入党积极分子,不能进入学校党校培训。

各学院党校要按照党校对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内容(附后)的基本要求,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做到内容落实,时间定实,增进青年学生对党的了解,加深对党的认识,增强对党的感情。同时,要加强对大学生的廉洁自律教育,大力促进廉政文化进校园,使青年学生自觉接受廉政文化熏陶,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认知水平,引导青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促进入党积极分子的日常教育和廉政教育工作相结合,使党课培训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学院党校将培训计划以电子邮件形式10月21日前报学校党校,Email:dx@qdu.edu.cn。

2、各学院党校要认真研究制定各自培训计划,并认真落实,学校党校将根据各学院党校培训计划随机听课。

中共青岛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青岛大学党校

2012年9月10日

附:学院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内容

一、加入中国共产党是当代大学生的正确选择

二、中国共产党党员的基本条件

三、自觉接受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四、党风廉政教育

五、学习交流或思想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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