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校:
大学生入党启蒙教育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是党员教育的重要环节,有利于激发学生的政治热情和自觉向党组织靠拢的积极性,扩大并筑牢党的青年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入党启蒙教育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青岛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学院党校工作的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的和任务
1、通过进行入党启蒙教育,加强新生的党性修养,指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正确的政治思想,端正入党动机。
2、通过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提高学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正确理解党的性质、宗旨、纲领、任务以及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等内容,进一步端正入党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与信念。
二、培训对象
1、入党启蒙教育的对象一般为当年入学的全体非党员新生。
2、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已向党组织递交过入党申请书,且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在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中表现积极;自愿参加党校的学习。
三、培训主要内容及形式:
1、入党启蒙教育
培训内容主要为党团历史教育、党的基础知识教育、社会主义、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如何写入党申请书等。
2、入党积极分子培训
党的基础理论知识、党史教育、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性教育基地参观、老党员报告、如何写好思想汇报等。
培训可以采用专题讲座、录像教学、自学、报告会或座谈会、实践教学等多种形式。
四、入党积极分子的考核与结业
1、填写学员登记表。每位学员在结业前要认真填写《青岛大学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登记表》(附件一),并撰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或学习小结。学员登记表由各学院党校建档保管。
2、考核。重点加强对学员进行过程性考核。培训班结束时学院党校组织书面闭卷考试。总成绩应至少包括出勤成绩、考试成绩、学习心得体会或学习小结成绩等。考核不合格的入党积极分子不能推荐参加学校举办的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习。
3、颁发结业证书。考核合格的入党积极分子颁发“青岛大学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证书”。
五、培训要求
1、各学院、党校要把入党启蒙教育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作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精心组织,严格管理,确保培训质量。
2、各学院、党校要按规定要求制定好具体的培训计划并于开班前一周报学校党校,教学计划应包括培训目的、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具体要求、日程安排及经费开支等。校党校将按照上报的教学计划进行不定期抽查和核查。
3、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束后,各学院党校要将培训有关的资料(包括培训计划、学员名单、《青岛大学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登记表》、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考试样卷、学员成绩登记表、有关文字图片资料等)收集整理,由学院党校存档备查。
4、请各学院党校将本学期入党积极分子教学计划于4月15日前报校党校(办公楼302房间),电子版发至peixun53204@163.com。
联系人:张光明 85953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