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校、校直各党委(党工委、党总支、党支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青岛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加强对学生的理想信念、党性修养、党的基础知识的教育培训,加强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本学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于4月开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8年4月上旬至5月下旬。
二、培训内容
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发展党员的规定和程序等。
三、培训形式
本期培训采用集中培训与学生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学院学生学习、生活相对集中的原则,分单位联合举办本学期入党积极分子学习班(附件1)。学习班采取课堂讲授、现场教学、学习研讨、分组讨论等相结合的灵活多样的形式,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20课时。
四、有关要求
(一)各学院党校、校直各党委(党工委、党总支、党支部)要按照《青岛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发展党员规划,认真做好本学期入党积极分子的报名工作,本期入党积极分子学员数量不超过学院学生总数5%。
(二)牵头举办学习班的学院要周密安排部署,认真制订、优化教学计划,聘请高水平教师,保证高水平教学质量和效果。牵头单位确定好培训时间、地点后通知相关学院,由相关学院通知本单位参训学员。同时将开课计划(附件2)和学员登记表(附件3)于3月30日(周五)下班前发至组织部邮箱qddxzzb@126.com。
(三)不单独举办学习班的单位,要做好本单位党课学员推荐工作,同时指定一名老师负责每堂课的考勤工作。将推荐参加培训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单于3月21日(周三)下班前报所在班次的牵头单位,并由牵头单位进行统一安排管理。
(四)党委组织部将进一步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学习班的组织和管理,派专人随堂听课,了解学习班课堂教学情况,听取师生意见建议,为不断提高党课培训质量提供指导与支持。
(五)培训合格的入党积极分子,由学员所在学院发放党委组织部统一印制的入党积极分子结业证书。未取得入党积极分子结业证书的学员不能推荐参加学校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的学习。
附件 1:青岛大学2018年春季学期入党积极分子学习班班次安排
2:青岛大学2018年春季学期入党积极分子学习班开课计划
3:青岛大学2018年春季学期入党积极分子学习班学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