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党委:
根据省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通知》(鲁发[2015]1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2016年上半年集中举办7期高校处级干部、1期高校基层党支部书记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第一期,高校公安(保卫)处处长,120人;
第二期,高校院(系)分党委(党总支)书记,100人;
第三期,高校基层党支部书记,100人;
第四期,高校处级干部,100人;
第五期,高校处级干部,100人;
第六期,高校处级干部,100人;
第七期,高校组织员,50人;
第八期,高校党校副校长,50人。
二、培训内容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章党规;适应新常态、新理念要求,围绕提升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第一期(公安保卫处长培训班):3月13日报到,3月14日-3月18日培训;
第二期(分党委、党总支书记培训班):3月27日报到,3月28日-4月1日培训;
第三期(基层党支部书记培训班):4月10日报到,4月11日-4月15日培训;
第四期(处级干部培训班):4月17日报到,4月18日-4月22日培训;
第五期(处级干部培训班):4月24日报到,4月25日-4月29日培训;
第六期(处级干部培训班):5月8日报到,5月9日-5月13日培训;
第七期(组织员培训班):4月25日报到,4月26日-4月29日培训;
第八期(党校副校长培训班):5月9日报到,5月10日-5月13日培训。
第一至六期培训地点为山东师范大学高校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在山东师范大学翰林大酒店(济南市经十路16787号)报到;第七至八期培训地点为青岛大学高校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在青岛大学国际学术交流中心(青岛市宁夏路308号)报到。
四、有关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党章党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合格党员,是当前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对高校处级干部和基层党支部书记进行集中培训,是落实中央、省委部署要求的一项重要举措,各高校党委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学员选派工作。
请各高校于2月29日前,分别向山东师范大学和青岛大学高校干部教育培训基地报名。山东师范大学联系人:杨先顺,电话:0531-86182236,电子邮箱:ssgbjy@163.com;青岛大学联系人:张光明,电话:0532-85953204,电子邮箱:peixun53204@163.com。
附件:1.全省高校处级干部和基层党支部书记学习贯彻党的十
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2.全省高校处级干部和基层党支部书记学习贯彻党的十
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培训班学员报名表
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
2016年1月27日
(责任编辑: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