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委,校直各党委(党工委、党总支):
经研究,拟定于2017年4月举办第四十六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学员条件
各单位推荐的培训班学员(含教工及学生学员),必须是已列入本单位发展党员计划、拟定于本年度要发展的党员发展对象。
医学部(除中心校区学生)要按照《通知》要求,自行组织培训。培训结束后,将试卷样本和成绩单报送党委组织部。
二、培训内容和方式
1.培训内容。主要学习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及《新编大学生入党培训教材》等有关材料。同时,围绕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并结合国内外形势和学员的思想实际组织授课。
2.培训方式。集中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
三、培训管理
培训学员由党委组织部和各学院共同负责管理。
党委组织部组织日常授课、考勤、考核、开学典礼和考试。培训结束后,党委组织部统一进行闭卷测试。
各学院要安排一名辅导员(党支部书记),负责本学院参加培训学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培训纪律
1.参加培训的学员必须保证学习时间,培训实行现场签到,不得随意迟到或早退,无故缺课一次或病事假缺课累计两次者,取消结业资格。
2.严格请假制度,需请假者,由学员本人写明事由,学院党委(党总支)盖章,到组织部办理请假手续。口头请假无效,视为旷课。
3.无故中途退学、缺考、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学员,在校期间不得再参加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的学习。
4.考试违纪、作弊或协同作弊的学员,党支部将其从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中除名。
五、培训时间
2017年4月举办第四十六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课程安排另行通知。
六、材料报送
2017年3月17日前,请各单位将《第四十六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推荐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党委组织部(办公楼302房间),同时报送负责本学院参加培训学员日常管理工作的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联系人:张光明,联系电话:85953204,电子邮箱:qddxzzb@126.com。
附件:
第四十六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推荐表
党委组织部
2017年2月27日